三部门: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

2022-10-25 16:50:36 来源: 站长之家

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称,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,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。

上述三部门表示,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,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,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(以下称持有商标)的企业。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,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。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,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。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,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。

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。生产(进口)环节的税率为36%,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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